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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巴尼亚投资环境分析

时间:2008-12-18 20:08:53  来源:  作者:阿里吧吧
    阿尔巴尼亚自改制以来, 近两年,阿政府加大基础设施的投资,尤其是道路基础设施的投资,水、电供应较前有所好转,投资环境逐步改善,外国投资逐渐增加。把吸引外资放在了经济工作的优先位置,1994年底修改并颁布了《外国投资法》,并不断修改各项投资有关法律,规定外国投资不受国家征用和国有化及类似行为,为外国投资的法人和自然人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护。
   
    阿同欧盟签订了“稳定和联系协定”,其主要宗旨就是促进阿政治和宏观经济的稳定,改革经贸法律框架,改善商业环境,降低投资和经营风险,这将为吸引投资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

    一、阿投资环境总评

    尽管阿近年经济增长较快(2001-2006年GDP平均增长5.2%)、历届政府在改善投资环境做了持续努力,但阿经济总体状况仍较落后,各项基础设施较差,尤其是缺电、缺水严重,铁路和公路发展滞后,并在短期内无法根本解决,司法系统效率较低,投资尤其是外国投资软硬环境均欠佳。但事物是一分为二的,条件较差,基础设施落后,空白较多,这本身就是投资的机遇。

    二、在阿投资的优势

    1、地理位置优越,近西欧发达国家市场,对产品销往欧盟市场具有物流成本和人文优势。

    2、阿失业率较高,劳动力资源丰富,且劳动力总体素质相对较高。2005和2006年阿年均失业率分别为14.2%和13.8%。据统计,在登记的长期失业人员中,约55%受过8年左右教育,约44%受过中等教育,1.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

    3、阿经济总体较落后,在欧洲最穷国家中居第1-2名,工资即劳动力成本较低。2006年最低月薪为150美元,



    2007年第3季度阿公共部门平均月薪为435美元,今年2月底阿政府决定,私营企业自今年1月1日起、公共部门自7月1日起,最低月薪提高到约合193美元,同时规定加班最低每小时工资约合1.16美元。

    4、所得税率仅10%,较周边如保加利亚等国具有投资税费的优惠。

    5、阿政府将引资视为发展经济的首要任务之一,先后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如近年推出的“1欧元倡议”,对投资商提供的服务和转让项目所需的国有土地和资产收取象征性的费用。此时不失为我国在阿投资的好时机。

    三、吸引外资政策:

    (一)阿投资管理机构

    阿尔巴尼亚投资署

    前身是“外国投资促进中心”,2002年更名为“商业投资促进署”,后改为现名。是政府主管投资事务的部门,现有人员16人,领导层设署长(General Director)、副署长(Deputy General Director)和财务总监(finance supervisor)。主要有三大任务,其中一个重要的任务是引进外国投资。根据其三大任务,下设三个部,负责和管理投资事务的是“投资部”,内设领导产生(Lead Generation)、项目管理、同客户关系三个处。

    投资署为投资商提供的服务主要有:提供投资环境信息,与投资有关的法律法规;提供政府为投资商提供的财政支持信息;协助确定投资场地和服务处所选址;协助获得中央和地方政府要求的许可证件和执照,以加快投资项目进展;协助确定阿潜在供应商,解决投资生产所需原材料货源。

    (二)主要引资及鼓励政策

    投资保护政策:

    1、1992年,阿制定了《外国投资法》,对外国投资提供法律保护,并规定外资享受国民待遇。

    2、任何投资纠纷均可提交地拉那仲裁法庭或任一阿法庭或国际仲裁机构仲裁。

    3、阿政府已同我国在内的许多国家政府签订了双边的“相互促进投资和投资保护协定”和“避免双重征税条约”。

    4、2000年阿加入WTO,2005年4月底阿制定知识产权保护法,2007年6月初阿成为WTO“与国际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TRIPS)协议”的签字国。

    5、阿签署国际“多边投资担保署条约(MIGA)”,为外国投资提供“政治风险”担保。

    投资方向引导措施:

    1、1993年阿颁布“旅游业发展鼓励措施”,鼓励投资旅游业。

    2、2006年12月18日阿议会通过“特许经营法”,旨在以BOT特许经营方式吸引外商直接投资,涵盖交通运输、矿业、电力生产和配电、电信等行业。

    3、为了改变电力供应严重不足状况,引导外资投向电力行业,2002年12月阿政府8987号法律规定:建立5兆瓦以上的电站,或改造现有电站,所需的机器设备进口免缴进口关税,对电力生产所需的液体或固体燃料已缴的关税和消费税可获返还。

    4、为鼓励发展本国农业,国家免收农业燃油税。

    手续便利和协助措施:

    1、外商来阿投资无需审批,外商投资只须在“全国注册中心”实行“一站式”注册,一天内即可完成,费用1欧元。在阿投资领域不受限制;合资企业的外资比例不受限制。

    2、为吸引投资尤其是外国投资,近年阿政府推出“1欧元倡议”,即对投资生产所需的土地和其它国有资产以及在一些税收方面,阿政府象征性地征收费用。

    3、外商在阿建厂可以购买或租用土地使用权,年限最高为99年,但不得转售和转租。

    4、协助确定投资项目选址,寻找阿供应商,办理证件。

    5、提供政府鼓励措施和信息,对投资商提出的各种问题,指导其向政府何部门、何人寻求答案。

    金融、税费优惠措施:

    1、投资用途的资本货物如机器设备的进口免缴关税和消费税,延迟缴纳增值税,2008年3月中旬阿政府规定增值税的延迟缴纳时间为进口清关后12个月内。

    2、前5个财政年度内免缴利润税,第2个5年里利润税减免50%。

    3、与投资有关的全部资产和合法所得均可自由汇出。

    4、投资所得红利免缴所得税,投资利润再投资,可获最高40%的利润税减免。

    5、生产出口商品,免交增值税。

    6、2007年底起,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均降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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